ツアー造成補助金(簡体中文)
旅游补助金制度介绍


本市为扩大交流人口、振兴观光及商业、促进其他六次产业等,地区经济活化为目的,对企划旅行产品的旅行社为对象提供补助措施。
给予补助金的对象
旅行社
补助对象的旅游商品
为补助制度对象的旅游商品,需在团体行程内加入本市2个以上的观光景点,和在市内餐厅用餐1次以上,或者在团体行程内加入本市3个以上观光景点,并住宿本市住宿设施。(1辆大巴15位以上乘客)
其中,本市不提供,不认可已接受其他补助金旅游商品、国家或各自治地区实施的会议、研修、宗教活动,或以政治活动为目的的旅游商品,以及本市市长认为不适当的商品作为补助对象,请事先确认和谅解。
补助金额
1.市内餐厅用餐1次以上,到访市内2个以上观光景点的团体旅行
包租大巴1台(团体) 30000日元
2.到访市内3个以上观光景点,参团者使用市内住宿设施的团体旅行
包租大巴1台(团体) 60000日元
一般招募旅游商品依广告宣传内容判定(认定旅行商品名称中有加入宣传宇佐市的商品)
20000日元
※1个旅游商品补助上限15万日元、1间营业单位补助上限30万日元
宇佐市内酒店旅馆一览

可停放大型巴士的餐厅一览


